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来源:综合办 责编: 熊秀峰 发布时间:2023-03-30 浏览量:873
学院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就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安排
4月5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二、相关要求
(一)有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任务的部门执行假期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联络通畅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。
(二)综合办、学工办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(三)提倡文明祭祀,严防火灾。
 
 
人文教育学院
2023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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